不堪入目!女子快递包裹写满侮辱文字,最新进展→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9月12日6时59分39秒,一名男性分拣员在整理快递时,发现了疑似张女士的快递包裹。
在他拿起包裹观察约24秒后,于7时0分03秒,将包裹递给对面的女性分拣员,女分拣员拿起看了一段时间后,又将包裹放回到传送带上。
张女士得到中通方面的回复是,因为时效性的原因,这个投诉强制结案,不然要对工作人员进行罚款。后期会有相关人员继续进行调查。
1、正在和发件商家客户,发件网点,义乌分拨中心,鄂州分拨中心和派件网点等多方进行核实;
2、目前确认,该包裹9月10日由义乌发件商家交货给义乌网点,商品包裹由商家提供并包装。途经义乌和湖北鄂州两地中转分拣,9月12日下午4点武汉体院网点派件,投诉人签收。根据投诉人提供给媒体的视频,该包裹在武汉网点装卸时就已被涂鸦;
3、由于包裹运输涉及环节较多,调查仍需要时间。投诉人已经报警,我们也会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4、对于此类行为,公司一贯明令禁止,零容忍。如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黄西文律师
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今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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