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得聘用有性侵害记录人员!网友建议:全国推广
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保育职责,明确校长、园长是未成年人保护第一责任人,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幼儿园及教职员工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长期无人照料、失踪等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应当建立预防校园欺凌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的工作制度,不得聘用有性侵害、性骚扰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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