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开展查处涉研考违法有害信息专项工作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1日至22日举行。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为积极营造清朗健康的全国研考网络环境,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研考违法有害信息专项工作。
据悉,目前已被处置的涉研考违法有害信息包括:“免考入学获双证”“考试包过”“内部指标(计划、名额)”“保研(推免)政策大变化”等。
(一)“免考入学获双证”
部分公司和个人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类信息,宣称“考研的天要塌了,学位法已通过,明年实行多校免考读研”“985/211可申请制入学”“毕业后拿毕业证学位证双证,学信网可查”“六个月简单水个硕士,还是全日制”“双证硕士,降分扩招”等。
经与有关高校逐一核实,上述信息均不属实。相关公司和人员曲解有关法律和政策,将研考、推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研修班等众多项目糅合混淆,偷换概念。
(二)“考试包过”“内部指标(计划、名额)”
部分辅导机构人员、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交一定费用可实现包录取甚至协助保毕业,不过线不录取就退费”“可在考前获取真题和答案”“有内部指标(计划、名额)确保录取”等信息。还有个别网民在社交平台上宣扬和煽动使用新型作弊手段规避监考。
所谓的“包过”“内部指标(计划、名额)”只是营销噱头,是有关机构在赚概率费,甚至通过组织作弊等非法手段窃取试题和答案,已涉嫌违法犯罪。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考试作弊破坏人才选拔制度,破坏公平竞争,败坏社会风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试题、答案等行为,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保研(推免)政策大变化”
部分辅导机构人员、自媒体通过网络平台编造、散布所谓“近日全国召开大会,发布保研(推免)新政,大幅增加名额,大一大二均可提前保研”等信息,为不实消息。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编造、散布网络谣言须承担法律责任。有关机构企业要认真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和网络谣言清理整治,全面排查清理有关贩卖所谓“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招生诈骗等各类涉考违法有害信息,勿将社交信息平台变成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共同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秩序,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有关部门提醒广大考生擦亮眼睛,从教育部门和招生单位的官方渠道获取研究生考试招生权威信息,切勿心存侥幸、投机取巧,切勿轻信“免考入学”“内部指标”等不实信息,勿入“助考”骗局,以免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涉招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如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金文婕
审核:王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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