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怀仁市中医院皮肤科私设“第二药房” 三无药品暗藏多重违规
近年来,医疗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2024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政策背景下,全国医疗系统自查、自纠,曝光多起违法违规案例,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取得明显成效。然而,个别地方的医院仍存在一些问题。
近日,本网多次接到山西省怀仁市群众实名反映:怀仁市中医院皮肤科公然、违规销售三无药品,存在系统性违规行为。
患者陈某某反映:“因‘局部皮肤出现红斑伴瘙痒症状’前往怀仁市中医院皮肤科就诊,在完成血常规、过敏原筛查等检查后,接诊医师以‘检查费、皮肤直接免疫荧光检查’名义开具了自制药剂,该次‘检查费、皮肤直接免疫荧光检查’费106元,实际支付项目为外用喷剂和药膏药费,诊疗全程未见电子处方流转,医师从隔壁诊室储物柜取出无标识、生产批号、成分说明等关键信息的塑料瓶分装药液和药膏,仅口头告知了用法用量。”
本网调查发现,该院皮肤科候诊区至少3名患者持有同类无标识制剂。存在的医疗乱象:
1、费用包装术:将药品费用包装成“检查费”等诊疗项目
2、空间分割策略:诊疗区私设“第二药房”,躲避进销存系统监管
3、信息操控:利用中医制剂备案管理特殊性误导患者
涉嫌违法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涉案药剂已构成实质违法:
1、资质缺失:无国药准字批准文号
2、质量管理失控:未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成分说明
3、流通异常:脱离医院药事管理体系,规避GSP监管
行业警示
中药制剂本应是传统医学的瑰宝,但个别机构正将其异化为监管漏洞的突破口。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严查“伪中医”诊疗的当下,此类事件不仅损害患者健康权益,更危及中医药传承发展的社会公信力。正如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所言:“守住医疗质量底线,才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
医药是人民群众健康的核心保障,当治病救人的诊室变成违规售药的黑箱,摧毁的是千年医患信任根基,也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败坏了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引起人民群众的反感。希望上述问题早日引起相关部门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FAZHIZG
编辑:金文婕
审核:王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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