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因支付结算违规,领 400万罚单,两高管各罚 8万

来源: 中经汇众 2025-08-02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处以400万元罚款。

mmexport33573e6b9e989fdf4615f415abe6b233_1754095928715.jpeg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长安银行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于2025年7月25日对其作出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陕银罚决字〔2025〕14号”。

mmexported4f258c562a7fe74c71c106135213e0_1754095958756.jpeg

同时,时任长安银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胡某平、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荆某堂,因对长安银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8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陕银罚决字〔2025〕15号”“陕银罚决字〔2025〕16号”,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5年7月25日,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为五年。




来源:中经汇众

编辑:金文婕

审核:王仕伟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技术支持: 善源网络.善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