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兴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薛彦斌决定逮捕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薛彦斌(正处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咸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薛彦斌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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