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宝地”竟成“黑墓地”?村委会主任助理的疯狂敛财路——190万元背后,如何筑牢基层权力监督防线,守护群众身后权益?
“入土为安”,这是中国人对逝者最朴素的期许,选择一块满意的墓地,是生者的心意,也是对逝者的尊重。然而在江苏镇江,年近八十的刘大爷却遭遇了糟心事,他花3.5万元精心挑选的“福地”,竟成了“黑墓地”,而背后黑手竟是村委会主任助理郭某。郭某利用职务之便,私建墓穴售卖,非法获利190万元。从规划建设到售卖牟利,这一系列操作令人咋舌,也让我们不禁深思:基层权力该如何被监督?群众的切身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精心布局的“黑墓地”骗局
2023年9月,刘大爷为自己和父母寻觅安息之所,听闻郭某负责管理一处墓地,便主动联系。在郭某的带领下,刘大爷来到那处背倚青山、面朝水库的墓园,当即就被其环境吸引。但他也注意到,不少墓碑正面崭新无碑文,背面却标注着人名和“已出售”。郭某巧舌如簧,称这些都是老主顾提前预定的,位置紧俏。在他的极力推荐下,刘大爷选定两处墓穴,支付3.5万元现金,还拿到一个公墓登记卡小册作为购买凭证。本以为万事大吉,没想到今年年初,警方的一通电话打破了他的幻想,自己的钱打了水漂。
权力滋生的贪婪“毒瘤”
时间回到2013年,镇江市润州区甲村因区域改造需迁移部分村民祖坟,经政府协调,在乙村划出约3亩集体土地建设公益性埋葬地,建设工作交由时任乙村村委会主任助理郭某负责。11月底,墓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但郭某并未就此满足,他盯上了其中的“商机”。
他找来施工队,在已建成墓穴的空隙及周边集体土地私搭、扩建墓穴。由于墓园平时鲜有人至,且由郭某独自管理,施工时即便有村民看到工人进出,也只当是日常维护,无人怀疑。
墓穴建成后,郭某开始了他的“营销”。他在小道旁竖起广告牌,还通过熟人宣传,用“风水”噱头和低价策略,吸引了众多像刘大爷这样想提前安排身后事,又对墓地市场不太了解的人。从2013年11月到2024年6月,郭某私自搭建、扩建非法墓穴200余个,售出116个,非法所得190余万元 ,直至纪委接到举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他才被抓获归案。
精准打击,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2024年12月27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郭某提请润州区检察院审查批捕。但承办检察官发现,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将私建墓穴出售列入非法经营行为。经过反复研讨和向上级请示,检察院最终认定,郭某身为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管理墓地的职务便利,私建墓穴并将售卖所得占为己有,侵害村集体财产权益,应定性为职务侵占罪。今年1月3日,检察院以该罪名对郭某批准逮捕,并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固定关键证据。3月3日移送审查起诉,4月2日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
反思与警醒:织密基层监督之网
郭某案绝非个例,类似利用基层权力谋取私利的事件时有发生。这背后反映出基层权力监督的薄弱,制度执行不到位、信息不公开、群众监督渠道不畅等问题亟待解决。要避免此类“靠墓吃墓”事件再次发生,必须多管齐下。一方面,完善基层权力运行制度,规范项目建设、资源管理等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另一方面,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群众能及时发现并举报违规行为。
当事人简介
郭某,曾任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乙村村委会主任助理。在负责公益性墓地建设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私搭、扩建墓穴售卖牟利。2024年6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25年经法院审理,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来源:王健会客厅
编辑:金文婕
审核:王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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